114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
1.實施計畫詳如附件請參閱。
2.欲申請同學請向班級導師領取成績計算表。 3.每張申請表只能擇一獎項填寫,如要申請其他獎項,請領取新表另外填寫。
4.獎狀及相關資料,應符合辦法規定,並請繳交正本。 5.5/13(三)截止收件,於送件截止後獲得之獎狀,請於 5/20(三)前向註設組申請補件。 6.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設組佳慧老師 06-27116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