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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應徵資格: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實際擔任教學⼯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款(甲等)。
(四)無教師法第三⼗條各款情事之⼀。
(五)未曾受刑事、懲戒或⾏政處罰者。
三、調⽤時間:以公假⽅式全時調⽤本局,115年8⽉1⽇起⾄116年7⽉31⽇⽌。
四、⼯作地點:學⽣輔導諮商中⼼(北區成功國中內)
五、學⽣輔導諮商中⼼網址:https://tscc.tn.edu.tw/
六、⼯作內容:學⽣輔導⾏政相關業務。
七、調⽤⼈數:預計2名。
⼋、報名⽅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 檔,於115年4⽉24⽇(五)17:00前逕以電⼦檔(含EXCEL檔及PDF檔)寄⾄ sunnywmh@mail.tainan.gov.tw,本中⼼將個別通知⾯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試。
九、檢附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教師處理原則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