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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23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27165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促進學童口腔健康,委託牙醫全聯會辦理旨揭計畫,為利進行漱口水、相關宣導品配送,並於學校落實每週漱口水之使用,請貴校配合辦理含氟漱口水發送相關事宜,並詳閱「115 年度漱口水執行手冊」(如附件)確實執行相關事項,以維護學童口腔健康。
三、依上開執行手冊,漱口水配送數量係依教育部公告學生數計算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