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臺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事務與輔導⼯作計畫」辦理。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教師。
三、研習資訊及學習護照代號請參考研習計畫。
四、各研習實施計畫(含課表)詳如附件,請教師踴躍報名,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