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崑山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7 月 3 日公告編號257869。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及科任缺長期代理教師。(教師差假所遺課務需求連續期間在三個月以上)
二、代理職缺:
國小一般科任教師(含本土語臺灣台語)懸缺,正取 1 名,備取 1 名,聘期為115/02/01-115/07/31。
非全年聘期者依實際缺額情形聘任,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四、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週活動等),及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及學校重要會議。
五、詳細資料請洽附件報名簡章,或電洽 2711640#711 教務處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