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048 號函辦理。
二、為使短期返國探親或辦事之海外僑民能安心將 6 至 15 歲子女帶回臺灣,增加其子女對臺灣文化習俗之認識,爰賡續辦理「戀念臺灣-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至校短期體驗計畫」,協助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藉與國內同年齡兒童或少年共同學習的機會,領略臺灣風土及人情之美,進而認同臺灣文化,鏈結對臺灣的情感。
三、本案參與對象包含體驗對象(6 至 15 歲之海外僑民兒童或少年)及接待學校,爰鼓勵有以下條件之學校踴躍參加:
(一)辦理過本案或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之公立國民中小學。
(二)有意願辦理且具有接待海外學生至校短期附讀經驗之公立國民中小學。
(三)有意願辦理之公立國民中小學。
四、請填妥附件「接待學校基本資料」,並於115年 1月 12日(星期一)下午 5時前,回傳至承辦人信箱(branya10@gmail.com)。
五、檢附本案計畫、縣市建議彙整表及接待學校基本資料各 1 份。
備註:學校接待日期是「115」學年度,請填 115/10/01-115 上學期末(依教育部公告日期)或 116/03/01-115 下學期末(依教育部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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