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 114 年 10 月 16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430268761 號函辦理,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