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陸委會 114 年 10 月 2 日函以,該會業依 114 年 7 月 28 日「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決議,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專區(https://www.mac.gov.tw),請多加運用。
二、檢附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及「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圖卡各 1 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