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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洪靖雅 - 教務處 | 2025-05-09 | 點閱數: 8

一、依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114 年 5 月 2 日羅中輔字第 1140003783 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部特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 1 班,皆含初階課程 3 學分及進階課程 2 學分,學費全免,於 114 年 6 至 8 月上課,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招生簡章。

四、請貴校惠予轉知所屬教師,以精進教師專業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