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1.國中以上學校畢業。
2.曾涉有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者或損害兒童及少年權益者,不得於校園任職(已僱用者,應終止契約)。
3.沒有刑事犯罪紀錄。
4.具身心障礙手冊。
5.未滿 65 歲。
【工作內容】
1.校園綠美化及清潔工作。
2.協助學校土木、五金設備修繕。
3.輪值學校早晚門禁開關管理。
4.協助各處室任務性工作。
5.假日臨時性開關門作業。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應繳文件】
1.報名表。(如附件)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 1 份(請至各地警察局分局申請)。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具有與工作內容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指政府機關、學校與事業單位(含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等)開具之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聘僱或勞動契約書不可代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並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迄時間」) 。
6.其它專業證照或相關訓練證明(無則免) 。
【待遇】
待遇:新臺幣 28,590 元整(依臺南市政府相關規定調整)。
年終獎金:一個半月。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02 月 10 日(一)中午 12 時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自行送達者,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
【面試時間】審查符合資料者,將於 114 年 02 月 10 日(一)以電話及簡訊個別通知於 114 年 02 月 11 日(二)下午 2 時起面試(依人數依序排列口試時間),不另寄送紙本通知,故提醒報名人員當天務必注意手機訊息。
【面試結果】
1.114 年 0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於本校網址公布甄試結果,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
2.正取人員接獲通知後,應於 114 年 02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上午 10 時止,至總務處辦理報到,以確認其應聘意願,如有困難應於事先以電話向本校聯繫說明,無故未於期限內未報到或說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上班起始日】114 年 02 月 13 日
【其它】其餘未盡事項詳如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