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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另請參閱附件。
(二)109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109年4月10日(星期五)止 (逾期不受理)。
二、「本市109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實驗教育學校教師介聘期程須知」、「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積分審查委託書」、「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轉任相關注意事項」等可至本校校網下載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