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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葉承恩 - 學務處 | 2023-12-12 | 點閱數: 12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2 月 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67891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對校園安全加強防護因應作為,提高警覺並強化安全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