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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葉承恩 - 學務處 | 2025-02-13 | 點閱數: 1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09391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教育宣導,國健署製作旨揭教材,提供教師可運用教學之資源,期能協助青少年具備防範各種菸(煙)害之知識、態度與能力,本局業以 111 年 7 月 13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912789 號函及 112 年 10 月 13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21338355 號函(諒達-附件供參)轉知,旨揭教材已公告於健康九九網站供運用(網址: https ://health99.hpa.gov.tw ),請協助宣傳周知並於教學中運用。

三、另請將上開資訊提供貴校兒少代表/自治小市長參考,透過同儕傳播的方式協助進行宣導。